位于新都龙桥蓝湾公馆小区。该小区2020年12月份交房。小区内部车位一直没交付给业主出租使用,开发商为了谋取自己更多的利益只卖不租,原购买合同明确标写为出租200一个月在交房一个月开发商和物业共同私自改为320一个月。让业主造成极大的不满,开发商属于欺诈消费者购房。目前小区业主车只能停在成彭路主干道上。给交通和人民群众安全带了很大隐患。望上级领导处理这件事。请您监督开发商,按原合同200一个月,出租给小区业主,不能私自改价加价。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暂未发现“蓝湾公馆”车位只售不租的情况,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开发企业加强车位租赁管理,妥善解决好业主诉求。
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1日16:01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了解。若您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89396523。在此,感谢您对新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