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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拆迁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24 20:03 已回复

邵书记您好,我是达州老北站(原汽车44队)住户,去年6月我们老北站住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政府完成老北站区域棚改。终在去年12月完成了4个板块的全部私房签字。当时拆迁办承诺我们,年前就能走完手续并发放拆迁款。我们部分邻居相信拆迁办的话,于年前贷款购置了新房。但是到了今天,拆迁办直接告诉我们公房部分他们解决不了,直接撂挑子!所以这个事情要无限拖下去,拆迁办从一开始就是只指挥不干实事,到目前为止懒政无作为,态度更是嚣张之极,公然叫我们有本事直接去找政府。导致现在我们老北站住户老房子无法出租,拆迁款又遥遥无期,提前购置了新房的邻居交不上后面的房款,提前交的几万定金也不与退还,血本无归!请书记为老北站的拆迁户做主,让有关部门督办下此事,督促拆迁办积极处理拆迁相关事宜,让其把真实进度告知所有拆迁户,如果拆迁计划有变,就请拆迁办把房本还给我们。老北站全体弱势拆迁户谢谢您了。 官方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26 14:20

网民朋友:
您好,2021年11月24日,您在问政四川网咨询"达州老北站拆迁问题"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达州老北站拆迁问题”是属于达州市通川区老北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目前,该项目虽然完成了1000多户居民房屋的模拟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但根据《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确定的征收补偿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征收补偿费用到位情况等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市、县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规定。因此该项目由于部分企事业单位还在协调完善相关手续,涉及市国资委公房部分还未完善征收补偿协议的签约等相关工作,待该项目全面完成征收协议签约后,将按程序报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并由区政府发布征收决定和征收公告,宣布老北站棚户区改造项目生效,再统筹进行房屋征收补偿款项的兑付等工作。目前区财政局也在积极筹备补偿资金的拨付,争取早日打款。望耐心等待。
感谢广大居民朋友对老北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0818-7232605。

                     达州市通川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6日
(联系人:魏川程 联系电话:138828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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