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月13-14号物业群发消息说二区地下车库开售,有活动;
2、物业明确说可以安装电桩,支持新能源的发展,而且物业及开发商都明确卖了就会开放负2的车位;
3、11月21日交钱给开发商,11月22日物业工作人员说领导不在,23日上午给盖安装新能源电表的章;
4、24日,以负二停车场还未开放,建议再在负一买一个车位为由,拒绝按合同及事前承诺或告知内容兑现。
请政府做主,严处物业的霸凌行为!
网友:
您好!
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处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属实。为此我处对物业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必须尊重业主的意愿,保障业主的权益。现物业已承诺开放负二层停车场,并向购买了负二层车位的业主提供相关服务。
我处已将结果与您进行了沟通,您表示满意和接受。
感谢您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