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雷波县永盛镇分户不能分是怎么回事 每次来问派出所都让等 已经等了五六个月了 还让等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雷波县永盛镇分户不能分户是怎么回事”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一事,根据户籍业务分户、立户、并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相互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调解书、《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农村地区应当提供户内人员同意分户的协议并经村民委员会确认或公证机关出具的房产分割公证文书。
因乡镇撤乡并镇乡镇暂时不能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等涉及第三条的相关材料,因此不能为您办理户籍业务。若您将以上分户所需材料备全,欢迎您来派出所办理分户业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单位:雷波县公安局永盛派出所
经 办 人:莫寒
联系电话:0834-8899143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