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安 » 市委书记张彤 » 举报医保系统人员漠视群众问题,损害群众利益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投诉】举报医保系统人员漠视群众问题,损害群众利益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qq1442253371  2021-11-10 14:55 已回复

举报信

 

尊敬的张彤书记:

       我是一名农村籍退伍老兵,67岁,1974年参军,1978年退伍。现实名举报广安市医保系统中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实,没有担当,对群众反映问题不管不顾,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站在群众对立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医保工作失职导致本人2021年参保未果

       2020年12月,在广安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期间,由于医保系统个别工作人员工作失职(具体责任人员需要核实),导致本人无法参保。本人在告知住所地基层政府即禄市镇小驴山村村委会(现已变更为凉水井村)后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后又告知常住地基层政府即广安区中桥街道办外塔社区寻求帮助,被告知系统显示本人为重点优抚对象,不需要本人缴费。由于上述原因,本人在2021年生病住院需要报销医疗费用时才发现2021年参保未果。2021年8月,我被确诊为鼻咽癌,预计将花费数万元。

       二、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实,推诿扯皮

       当发现上述问题后,本人及时向禄市镇人民政府反映,禄市镇政府调查发现本人参保未果系医保数据维护不及时所致,他们承诺通过其他渠道对本人进行医疗救助,本人对禄市镇政府务实的作风和为群众办实事的态度表示致敬和感谢!

       但是,华蓥市医保局的作风和态度则完全不同!为进一步查明原因,弥补参保未果损失,我曾通过国家信访局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网上信访渠道反映相关问题,希望查明原因,协助解决医疗保险待遇问题。华蓥市医保局进行了回复,大致内容是“2018年华蓥市民政局以重点优抚身份为本人缴费,2018年中途取消,2019年本人未参保登记,2020年由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重点优抚身份在广安区参保缴费,2021年未参保;因为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重点优抚身份为本人代缴2020年城乡居保,所以2020年12月不能正常缴费属于正常现象;至于广安区社区的解释是否准确和为什么广安区在2021年取消本人优抚资格后未通知本人缴费,请咨询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参保不是华蓥市医保局原因。并在电话中表示这种事情也说不清楚,你有什么证据。”收到相关回复后,本人咨询了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社区工作人员,被告知2020年系本人缴费,不存在代缴问题。综上,华蓥市医保局回复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相关工作人员在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随意回复,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推诿扯皮,没有担当等问题。

       三、个别工作人员回避群众问题,敷衍塞责

       (一)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

       本人收到华蓥市医保局在国家信访局网上信访平台的书面回复后,对回复内容进行了逐一核实,发现回复内容与实际情况完全不同后,本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要求重新调查处理。华蓥市医保局对本人补充内容置之不理,直接通过不予受理的方式回避问题。本人只好拨打12345电话再次反映上述问题,虽然工作人员告诉我会查清事实,给我答复,但至今未给我回复,我主动打电话查询回复结果,才被告知系统中已有回复记录,但本人至今无法查询该书面回复内容。

       (二)敷衍塞责、漠视群众问题

       华蓥市医保局两次电话回复我,但两次所查实的内容却天壤之别。本次电话回复大致内容为“2020年系你本人缴费,按理说2021年就能正常参保缴费,但你既然知道2020年需要本人缴费,就应当知道2021年需要自己缴费,你发现2021年不能正常参保,你应当来我们医保局现场咨询,你仅仅告知社区,告知村委会是不够的,所以未参保成功是你自己的原因。”参保缴费本来就是村委会、社区在宣传和经办。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即便不是在这种特殊时期,群众参保发现异常向基层反映,由基层反映给各职能部门,查清原因,解决问题,应当说是基层治理的基本路径。华蓥市医保局的回复难以服众。他们对自身内部存在的问题只字不提,对群众却提出过高要求,很明显是站在群众对立面,不想解决问题,敷衍塞责。他们自始至终都在想找一个说得过去的借口或者理由把这件事情搪塞过去,而不是想着怎么解决问题。

       (三)拒绝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本人先后通过国家信访局网上信访平台、12345市长热线反映相关问题,在上述平台中均未得到满意答复,通过12345反映的问题甚至查询不到书面回复内容,两个平台都未给予本人评价和复查复核的机会。

       综上所述,广安市医保系统个别工作人员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没有担当,对群众反映问题不管不顾,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站在群众对立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行为。医保作为一个重要的民生部门,每一件事均事关老百姓的生活福祉。希望该系统中能多一些真正踏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好干部,多一些能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请张书记明察,希望医保局还我一个说法。衷心祝愿广安在张书记的领导下越来越好,广安人民有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安市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18 17:34

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进行了核实。您2018年以特殊身份(该身份人员无需自己缴纳医保参保费)在华蓥市参加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参保”),2018年中途退出特殊人员身份,2019年未参保,2020年度在广安区登记参保并自行缴费。2020年12月,您在广安区缴纳2021年度参保费时,因您的特殊身份批准部门和医保部门信息系统不能实现数据共享和实时更新,导致医保系统未及时取消重点优抚对象身份标识,工作人员告诉您无需自行缴费,您也未继续缴费,致使您2021年度参保未果。
针对调查核实情况,广安区医保局拟按政策规定解决您2021年度医保参保和待遇报销问题,请您及时到广安区医保局办理。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