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凉山 » 州长阿石拉比 » 依法维权讨薪路在何方?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贪腐 求助】依法维权讨薪路在何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等待回复。  2021-11-09 23:35 已回复

2016年我在四川省普格县打工领着八十多名修通乡油路二十个月根本没有给支付我们的血汗钱,当时我很相信法律,2017年10月起诉到普格县“人民”法院,法院副院长徐*辉审理随意改变起诉人诉讼请求,徐*辉院长随意安个不当得利诉讼请求,判决农民工诉讼是不当得利,判决中称农民工孙*忠是甲方中标单位的合伙人,讨薪就是不当得利,可孙远*身后八十多名农民工也就成了合伙人。一个很简单的讨薪酬案,作为法官只须查清是不是被拖欠工资数目,拖欠数目真不真实,拖欠农民工工资该不该被拖欠单位该不该支付就案结了事,当时起诉方(我)证据一是被拖欠单位签名的拖欠数据还有拖欠方两个证人签名,二是我到工地时签定劳动协议书足以证明承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知徐*辉院长尊照哪国的法律法规,称农民工讨薪是“不当得利”并判决农民工是承包甲方是合伙人,称我方证据不能证明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上诉到州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8月21立案审理,陈*玲审判让我重新认识了法院法律法规,开庭我上诉状还没读完才一半就让我停下让交完近三万元的上诉费才审,我没钱交后期也没交,这种情况换了谁也许都不会交。很快九月下判决判我自动撤销上诉,无奈只有层层上访,普格县政府也非常重视该案,由县政法委召集普格公检法三单位、交通局业主、中标单位、信访局等协议决定,前徐*辉院长判的讨薪案有误。让我重新诉讼重新立案审理。当时双方律师提出法律明确规定一案不能重诉重审。除非法院自查自纠撤销有误前案才能重新立案。最后重新立案重新审理结果费时年多以前生效下判决书,又上诉,这次交了近三万元费用下判结果是前徐*辉院长的生效照抄一样,申请再审结果还是翻板一样!近五年时间得到一案重复立案审理,费用增大得到五份同样判决书,我申请检查院申诉材料交近两月无音电话也很难打通,通了回复没有收到我的申诉材料,让我重新邮寄一份,今天得到回复是要等明年才能落实能不能申请成功?普格县检查院电话使终没有人接!省委领导马上打工的农民工又要回家了又要找我要钱,我该如何回复?我一个简单讨薪案难道要我打一辈子官司交一辈子费用吗?虽然有迟到正义公道,到时我高债磊磊,从开始依法维权到今以花费六十多万元,分钱没有血汗钱,还要借贷继续来和法院打官司维权。希望省领导求你们给我一个弱势群体的农民工撑撑腰,早日还原事实真相。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16 15:02

网友:
您好!您关于“依法维权讨薪路在何方”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反映问题后,普格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得知您的案件已经四川省普格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18)川3428民初26号、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018)川34民终1282号、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21)川34民终53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021)川民申4085号。项目承建单位四川凯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显示公司在2015年12月25日至2019年3月16日在普格县承建祝联乡等五条通乡油路工程三标段,总承包价为14328098.00元。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期间,陈定能和您合伙承建洛甘乡通乡油路工程,总承包价1380多万元,总民工工资130多万元,已经完成的项目部分,陈定能承诺是经过其本人和您发放了民工工资110万元。剩余的工程及拖欠民工工资224530.00元由四川凯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并完成,所欠工资在2018年11月13日转到刘严、郑年刚、吉小东、孙家中、刘艳英5个人的银行卡上。所以,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经办人:鲁伍呷莫
联系电话:0834-4774133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