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东镇长期以来一直以弄虚作假的证据消极敷衍应付上级领导欺上瞒下。
理由1宜东镇为了屁护和支持新林村支部书记以手中权力霸占新村安置点重建在群众中搞干部特殊做事实敷衍。宜东镇人民政府从县委书记信箱丶自然资源局丶领导留言板丶四川政务等的反回材料中宜东镇以一次又一次不一样编造的虚假证据消极敷衍应付上级欺上瞒下。
理由2:宜东镇长期以全镇有一千多本土地确权面积不合适为由,长期有错不纠正,一直以2003年最后一次计税面积发放粮食直补。长期影响群众对惠农补贴政策的优待。以上反映依依都有反回一次又一次不一样的虚假回复可以证明的。
您好!您于2021年11月5反映宜东镇长期以来一直以弄虚作假的证据消极敷衍应付上级领导欺上瞒下的问题,经我镇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宜东镇庇护和支持新林村支部书记以手中权力霸占新村安置点
经查,李祥荣父母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宜东镇新林村4组共修建过两幢相邻的土木结构的房屋,2008年“5.12”汶川地震时,时任新林村4组组长的李祥荣在其母亲出资的情况下以户主身份申请了非移民灾后重建,在仅拆除其中一幢土木结构房屋的情况下,原址修建了一栋110平米左右的砖混结构房屋。2013年“4.20”芦山地震后,李祥荣响应号召前往聚居点开展重建,并将在“5.12”重建时未拆除完毕的土木结构房屋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予以拆除,而属于其母亲出资修建的砖混房屋未拆除。按照灾后重建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李祥荣本人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应一并将“5.12”汶川地震后修建的110平方米的住房拆除。镇纪委已于2020年9月给予李祥荣党内警告处分。涉及应拆未拆房屋现为其母亲和兄弟居住,其母亲年岁已高,对于拆除房屋一事存在较大抵触情绪,若强行拆除,或致其产生过激行为,造成不可预估的后果。而李祥荣兄弟因长期在外务工,少有时间在家居住,导致思想工作进展缓慢,因涉及应拆未拆房屋现为其母亲居住,其母亲年岁已高,对于拆除房屋一事存在较大抵触情绪,若强行拆除,或致其产生过激行为,造成不可预估的后果。
2021年4月5日,我镇武装部长、副镇长冉松到李祥荣家中,对李祥荣进行谈话,要求其配合镇党委、政府工作,尽快将老母亲说服,李祥荣表示将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全力以赴劝说老母亲尽快搬离出来。
2021年5月6日,我镇武装部长、副镇长冉松、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到李祥荣母亲家中,从法律层面、亲情角度对其进行耐心劝解。李祥荣母亲表示房子是她自己出钱请人修的,虽然李祥荣是户主,但是房屋权属应该属于她所有,她哪个儿子的房子都不会去居住,死都要死在自己房子里面。由于劝解无效,拆房事项暂时搁置。
2021年5月28日,由于始终做不通李祥荣母亲的思想工作,为妥善解决此事。李祥荣主动向新林村村委会提交房屋及宅基地移交申请,将该房屋及房屋宅基地上交新林村村委会。2021年5月30日,新林村两委召开会议讨论李祥荣将灾后重建房屋及房屋宅基地上交新林村村委会一事,会议研究同意李祥荣的申请,接收涉及房屋及宅基地,并将涉及房屋纳入村集体资产,统一规范管理,该房屋将用于对外出租,盘活集体资产,增加集体经济收益。
二、宜东镇一直以2003年最后一次计税面积发放粮食直补
经查,第三轮土地确权时,原宜东镇领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7655本,颁证发放后,发现存在大量错误,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184本。现需重新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000余本。现宜东镇还有4个村个别组为暂缓确权村组,分别是三交村、永河村、大树村、关华村,共计1153户未进行确权登记。由于宜东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未发放完毕,存在大量错误,需重新确权后,按照新的确权面积计算耕地地力补贴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在重新确权之前按照最后一次土地上税面积作为耕地地力补贴发放依据。宜东镇现已响应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新一轮土地确权纠错工作号召,于2021年8月前,对我镇辖区内已进行确权登记的所有确权土地进行了纠错工作,目前正配合相关业务单位进行土地确权纠错审核工作。待土地确权纠错工作以及未确权土地确权完成后将按照政策依据,以新的确权面积计算耕地地力补贴。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致电宜东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835-464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