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好,我是泸州一农户,土地被强占2.78亩。镇政府2018年12月17日与我户签一份租地合同,两年一付租金,第一次租期2020年12月17日满后。在未向我户出示任何征地批文和施工许可證的情況下,就进场施工把土地全部挖乱。口头通知要长期征。望各位领導为我农户作主令其归还2.78亩早田并复耕,在此谢过。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2018年下半年,因页岩气开采需要征用土地修建钻井平台,落卜镇三台村一社页岩气八号钻井平台通过召开占地户群众会议,并宣传页岩气钻井平台属于国家能源开发,及相关征地补偿政策。经占地户到现场测量地块面积,清点农作物等工作,页岩气公司为了群众利益考虑,采用先租用在进行征地的方式。2018年底页岩气开采修建钻井平台占用您户土地2.78亩,2018年、2019年页岩气开采公司按租地1880元/亩一年进行补偿,您户已分别领取2018年、2019年租地补偿款。2020年页岩气开采公司按照泸市府地市〔2014〕50号、泸市府发〔2017〕10号和泸市府办发〔2018〕57号文件规定,执行征地标准31960元/亩进行补偿。2019年在被占地户群众积极配合支持下,落卜镇三台村一社页岩气八号钻井平台基本建成完工,感谢大家积极支持国家能源开采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