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书记同志:
我是富顺县代寺镇巨浪村的一位普通村民。我家孩子于2018年患上了白血病。为了给孩子治病,我们家花光了积蓄,借了几十万的外债,千辛万苦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孩子救下来。我们家上有六七十岁的老人,下有三个未成年人,我的大儿子是二级智力残,二女儿患了白血病,双胞胎的老三在读高中。为了给娃娃治病,我只能全职脱产陪伴。家里父母的生活用度、二娃的医疗费用、老三的学费全靠孩子父亲一个人在外打工支撑。现在可以说是倾尽所有,一贫如洗。今年初,我们从朋友那里得知富顺县出台了新的救助政策,对于因病致贫的家庭,可以享受到最高三万元的救助,我们很高兴,因为我们知道这种政策就是为了帮助我们这样的家庭。结果我们满心欢喜地向县民政局申请的时候,他们否认了;当我找出文件来质问他们的时候,他们才说什么要这个审核那个审批。然后就是县上推给镇上审核,镇上推给村上调查。一晃几个月过去了,从最初承诺的标准一降再降,到现在五千块钱,镇里面还卡着说什么情况不清楚拒绝批准。我就想请问,我的家庭情况,我提交了几十万的医疗发票,还有什么调查不清楚的,为什么要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问难我们这样老百姓。请问县里面出台的救助政策算不算数,我们这样的家庭到底应不应该救助。请书记同志为我们这样苦难的家庭做主。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患重大疾病致贫,却不能享受政策为那般”的问题收悉,现由富顺县代寺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述的家庭情况属实,大儿子为二级智力残,二女儿患有白血病。镇社事办了解您家庭实际困难,自2020年12月开始,已将其家庭低保标准调整至最高,每月发放低保2940元,同时分别在2020年12月、2021年2月为您家庭申请了两年度的临时救助,共计5600.00元。
针对您家庭的实际困难情况,镇社事办经核实调查后,在今年6月下旬与县民政局积极对接,初步认定其符合“大额”临时救助的要求。根据2018年《富顺县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救助标准:原则上一个家庭一个完整年度只能申请一次现金救助的规定,以及2021年3月最新出台的《富顺县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增加了“大额”临时救助,超过5000元以上须县民政局审批、超过1万元以上须县政府审批,同时也要求了救助对象在同一个完整年度不能因同一个事项申请重复申请救助的规定,镇社事办在向上级部门请示后,拟在2022年1月(新一年度)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为您家庭申请临时救助。
如有疑问,可致电富顺县代寺镇人民政府咨询:0813-7700050
感谢您的留言。 富顺县代寺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