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事由:我于2021年5月15日在龙泉驿区(炜岸城)购买了二手房(该房未满5年),同日签订合同并支付业主方35000元定金,由于该房未满5年业主方需要给增值税,为避免增值税。故双方约定本年10月12日后发起过户及贷款流程,但是在本年5月28日该小区出了指导价,经过跟多家银行咨询贷款上限只能按照指导价进行,导致我的首付大幅度提升,现我无力支付多余部分首付,故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期间经过跟业主方的沟通,业主方不同意和平解约。
咨询问题:
1、受指导价影响是否等同于受政策影响;
2、该合同是建立在为业主省去增值税的前提下签订的,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3、我是否有权因受指导价原因向业主提出和平解约;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确保“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引导二手住房市场理性交易,制定发布了成都市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发布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有利于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合理发布挂牌价格,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稳定市场预期。
二手房参考价由成都市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适时分批次在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发布,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及是否可以和平解约的问题,需要按照您和房东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协商解决。区住建局已要求中介公司积极帮助您与房东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0月26日15:42电话告知您。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区住建局,咨询电话028-8484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