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靳书记,德阳什么时候能执行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那为什么德阳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均未执行?咨询市、区两级卫健委,都答复说要等文件下来。
网友:
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提交的德阳市什么时候执行育儿假的来信已转至我局办理.现在回复如下:
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如还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你直接向劳动关系科( 电话:0838-2505574)联系咨询。同时也可拨打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0838-12333进行电话咨询。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