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人才公寓先租期间子女教育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教育 咨询】人才公寓先租期间子女教育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0 11:56 已回复

目前,我在高新西区上班,高新西区最近也推出了相应的人才公寓项目。我属于政府界定的D类人才,配偶婚前有房,但在其他区县,现在想在高新西区购买政府推出的人才公寓,但是手里没有足够的首付款,想就我现在这个情况咨询几个问题,希望领导能够做个解答,谢谢。

    1、如果把配偶在其他区县的房屋卖掉,因为目前成都市的二手房买卖周期有点长,在卖配偶的房屋时有回款周期,能否在人才公寓选房成功后有几个月的首付缓冲期;

    2、如果以先租后买的方式,在租房期间,小孩能否顺利读到高新西区就近的公立学校,或者说是否能读到小区(和有户籍的小孩一样)被划片的公立学校?

    3、先租后买的方式,如果5年后房屋价格比现在低,是以现在的价格还是5年后的架构购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5 10:27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6 11:07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核实,您咨询人才公寓政策的问题,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做出了政策解释说明。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0月22日15时41分拨打电话与您联系,您已知晓。如有需要,您可拨打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电话:028-85353247。
经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核实,按您所述情况,您可将孩子户籍迁至高新区,按本地户籍生政策入学,若入学当年不能将户籍迁至高新区,可申请随迁子女入学,相关细则请关注“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查看。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0月22日17时00分左右通过短信告知您。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