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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峨眉之星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akloss  2021-10-10 11:3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乐山峨眉山市“峨眉之星”约300户购房者之一,本人向朋友筹措资金162万元,于2018年2月在峨眉之星项目认购房屋10套,补充协议约定3条硬性条件,其中第3条写明2018年8月30日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则无条件退款,且付30%违约金。项目截至目前未取得认购房源所在楼栋预售许可证,也一直迟迟未退款,本人因项目违约(2018年9月开始)一直支付资金利息,已将自有车辆变卖并欠下利息近20万元,本人现在生活难以为继。

直至2021年这几年,300户业主走上了漫长的维权路,同时业主代表多次主动想与万某等领导沟通均以各种理由拒绝。目前该地块经历了两次拍卖,正在进行第三次拍卖,在拍卖上单方把我们300户业主的债权资格抹去,在2021年9月29日政府组织召了的债权人会议上,依然简单粗暴的把我们手无寸铁老百姓的权益无视。我想问这一系列骚操作就是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回应民生诉求的做法吗?同时,鉴于峨眉山相关部门领导无视群众民生和权益的行为,希望上级领导认真彻查几年来该项目相关重要情况以及相关部门及领导涉嫌严重违纪违规违法的问题:

1、未取得相关证照违规售卖及开工建设。“峨眉之星”项目在2018年3月左右就设置售楼部,当时该项目已经处于在建状态,业主均系看到房屋在建才信服付房款。据查,该项目于2018年7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峨规建字第〔2018〕38号),2018年9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11181201809135901),在售卖过程中与债权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于2019年1月15日解除抵押,并于解除抵押的次日(1月16日)办理了“预售许可证”,紧接着1月17日再次查封,但是并未收回预售许可证”。致使后续更多的见诸者上当受骗。属于“先上车后买票”,相关部门监管何在?相关部门是否有“违规补证”的现象,相关领导存不存在行贿受贿的情况?

2、“专项工作小组”形同虚设。2019年2月至今,在峨眉山市住建局的协调下,开发商签下一次又一次的“退款承诺书”,业主们留下一个又一个的情况。在2019年中峨眉山市住建召开的业主沟通会上住建领导明确表态:必须敦促开发商还清非法收取业主的房款才能复工!但是相关部门的做法却与对群众的承诺背道而驰,几年来,相关工作进展从不公告业主,对业主多次主动要求沟通都采取回避状态,在近几次的拍卖中,均采用“偷渡”的方式直接拍卖,9月29日只组织成都第九建筑公司、平安银行、中天等债权人开会,把300多户业主简单粗暴的置身事外,业主从未得到任何工作进展及消息,更别说征询业主意见建议。请问我们300户业主约4千万房款是属不属于债权人?这一系列做法严重损害了业主知情权,希望领导敦促该次会议议程及决议是否合法,若不合法,要求相关部门整改。

3、保障民生诉求上缺乏政府担当。目前,约300户业主涉及约4千万违法收取的房款如何处置,峨眉山市政府从为群众办实事以及回应民生诉求出发,如何妥善解决群众问题,业主均未得到合理的答复。反而在多次业主请求主动沟通和希望回应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和领导均采用“冷处理”和避而不见的态度,业主们来自各地,去一趟不容易,长此以往让大家寒心,严重影响峨眉山市的城市形象和公职人员形象,希望对住建局相关科室及人员作风问题进行整顿。

目前,我们已公开推选出代表,希望该项目解决问题过程中畅通反馈及互通渠道,主动回应、告知相关情况,将解决业主困难和民生放在首位,重塑峨眉山市城市形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14 09:22

亲爱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峨眉之星”相关问题已收悉,经我局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未取得相关证照违规售卖及开工建设”的问题
经了解,预售及施工监管部门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关于“专项工作小组”形同虚设的问题
我市问题楼盘--峨眉之星项目专项工作小组从建立开始,一直以推进复工复产为目的开展相关工作,每周汇报工作进度,在项目建设现场设置办公点,接待来访群众。主动告知工作开展情况。目前三次挂网均由乐山中院按照司法程序在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及变卖。
目前,我市问题楼盘--峨眉之星项目专项工作小组已开展的工作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峨眉之星”项目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廖学松同志任组长,市信访局、市自然资源局共同牵头,市人民法院、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负责该项目的处置工作。工作组每周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项目复工复产具体问题。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廖学松同志多次带领工作组与乐山中院沟通协商峨眉之星项目资产处置问题;多次在乐山市政府、峨眉山市市政府、峨眉山市信访局、项目现场接待购房户的来访。
(二)资产处置,尽快复工。2020年,开发商证辉公司和建设方中天公司达成相关协议,拟对项目优化调整后,交由中天公司代为建设,销售收入优先偿还欠款。市自然资源局启动相关程序后收到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的书面反对意见,并向乐山市、四川省自然资源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举报,经工作组多次协调,无法达成共识。2021年7月,乐山中院启动了峨眉之星项目在建工程的司法拍卖,2次拍卖均流拍;经工作组多次召集债权人协商,目前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变卖程序,引入新的公司承接该项目,推动项目尽快复工。目前变卖公告已在淘网宝公告,变卖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起60日内。
(三)打击违法,维护稳定。对证辉公司、金海蜀公司相关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深入调查,依法予以打击,全力追缴购房款,保护群众合法利益。同时,督促企业尽快退还购房人购房“诚意金”。与购房户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购房户的问题、疑惑及时解答,大多数购房户对工作组工作表示了理解和认同。
三、关于“保障民生诉求上缺乏政府担当”的问题
7月至今购房户群体多次来峨眉及乐山上访,市领导及工作组成员多次接访峨眉之星购房户,就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对业主的诉求进行了耐心解答。7月27日,廖市长、李市长带领工作组及乐山中院领导到乐山市人民政府接访业主代表,解答疑问。7月28日,工作组成员再次到乐山市政府与购房户进行交流,告知购房户依法依规维护权益。10月11日,峨眉之星购房户约100人在乐山市政府集访,乐山市政府领导及峨眉山市问题楼盘专项工作组接访业主代表,解答疑问,告知购房户依法依规维护权益。乐山中院已在淘宝网司法公开变卖峨眉之星在建项目,工作组一是将继续加强与乐山中院沟通协调;二是将依法依规推进资产处置,鼓励意向购买人积极参与变卖,若变卖不成,积极推动以物抵债,债权人组成联合体,促进项目尽快复工;三是做好稳控工作,及时将工作最新进展情况与购房户进行通报,对他们的诉求予以解答、解释。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4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5 10:01

“峨眉之星”项目占地3876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06400平方米,于2014年12月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用途为商住),2018年7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018年9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至2019年1月已开工3栋并施工至6-10层。
2019年1月16日,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第七条之规定,开发企业提交了有关材料,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批准预售面积14692平方米,并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及撤销属行政行为,解除抵押及查封属司法行为。对违法乱纪行为,相关部门已介入。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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