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您好!
我是居住在宜宾县翠屏区孔滩镇三星村的村民,去年我家参与了新农村建设,就是把原来的旧房推到,政府另外划分区域专门修建新房,统一居住地,现在有以下几点问题不是很清楚,期待政府帮忙解答:
要参加此项活动,旧房必须要推到,但是为何新房还未交付的时候,就要求把旧房推到?政府是否有考虑过旧房里面的物品如何安置,旧房里面的人的住所问题;
当初宣传的时候,未提供房屋设计尺寸图,仅提供了成品宣传图,宣称的是140平房子;结果实际修起来,却是占地70平的上下两层楼房,所有的卧式连个2*2m的床都放不下,只能放个1.5m的床,严重影响居住心情,对于一直以来的新房期待也瞬间全无,反而是深深的后悔(毕竟在老家还是想有个大的卧式,而不是像出租房那样的小卧室);
村民收房的时候,政府会提供何种资料;是否只是村委通知后过去签字,无任何验收文件,或是关于房屋的任何资料;
以上,烦请帮忙回复,谢谢!
白花镇人民政府
关于问政四川网民留言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网上留言反映“参加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房安置农户未修好房子就先把旧房屋推倒,140平方米的房屋房间小, 无验收文件等”的问题已收悉,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的问题白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查实,1、翠屏区白花镇城乡建设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实施方案要求参与农户应按项目组规定时间腾空房屋交施工方进行复耕,才能保证项目按时验收。农户腾空房屋,项目组给每户参与农户3000元的租房补贴奖励。在房屋修建期间安置农户可以租房或者投亲靠友。2、修建前各建新点都进行了广泛宣传并提供设计方案和图纸给建新点参与农户选择,经建房委员会确认后进行修建。3、户型为145平方米的独栋按底层:7.8米乘10.2米进行修建主卧:4.5米X3.3米加1.2米X3.3米的阳台,另外次卧:两间3.3米X3.3米和楼上厕所一间。完全满足当地村民生活要求符合当地居民的居住习惯。4、建新点房屋修建完工验收后将移交给建房委员会,由建房委员会负责将房屋分给相应农户,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手续。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祝你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