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在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10月3日期间,江安县卫生健康局(简称江安卫健局)已经5次不遵守江安县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什么没有受到处分?
一、江安卫健局5次不遵守江安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事实:
1、2021年3月16日对省卫健委安排回复的问题不作回答,反而虚构事实欺下瞒上。(江安卫健局4次对反映江安卫健局虚构事实、回避反映问题的问题无反对。)
2、我于2021年3月17日向江安卫健局递交的书面申请超过15日不理。
3、江安县人民政府安排其回复我于2021年4月8日向四川省省长信箱反映江安卫健局的问题第1次无解释无反对,被江安县人民政府第1次责令重新作出。
4、 江安卫健局第2次重新作出的回复被江安县人民政府第2次责令重新作出。
5、江安卫健局根据江安县人民政府2次责令,第3次重新作出的江卫信访复字【2021】4号。继续对反映江安卫健局的问题既无反对意见、也无解释,甚至又新增虚构事实。
2021年9月30日,江安县信访局领导告诉可以就江安卫健局不作为的行为向有关部门反映。
诉求:希望收到江安卫健局5次不遵守江安县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什么没有受到处分的解释?
此致!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1年10月4日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希望收到江安卫健局5次不遵守江安县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什么没有收到处分的解释?”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1年2月25日,您向四川省卫健委主任信箱进行的咨询投诉电子邮件,我局按照四川省卫健委主任信箱回复的工作程序,于2021年3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将回复发送至您的电子邮箱。您于2021年4月8日向四川省省长信箱的信访事项,我局按程序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送达了处理意见书。之后,您向江安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我局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再次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江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