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我路过成都市龙泉驿区思聪柠悦皮肤管理中心建设路248号该店门口,该店员工以免费活动体验宣传为由,向我介绍该店服务,我一开始是拒绝的,那人缠着我说,我也烦了,想着是免费体验一个项目就走,就去店里了。在店里面做了一个皮肤检查,女技师就开始推销服务,另一个女店员来向我推荐他们的服务套餐,说套餐8900元,像我这样的皮肤可以订一套。我开始是拒绝的,她们说可以分期(分24期,一期495元),在她们一顿忽悠劝说下就同意了,后面优惠了1000,稀里糊涂的配合她们签了合同并在即分期上贷款7900元,分24期还,一期还447.66元。第二天我算账24期连本带利一共要还10743元。我同意分期付款,没说要网络贷款才反应过来中了她们的销售套路,我打电话给店里要退了,店长说不可以退。这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啊,合同也没给我;通知单也是放在赠品里面回家才发现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商家称因为您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不转不退,所以表示不退费,并叫您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表示拒绝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 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方明确拒绝调解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终止调解。”所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终止调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五)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1年9月30日11时2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