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蓬安县 » 医保报账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医疗 咨询】医保报账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cbgc_686934  2021-09-18 16:55 已回复

我父亲住院共计花费16万多,报医保才四万多,中间有个超限额支付自费费用44956,这是什么意思,请问一下这个为什么不能报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蓬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4 15:29

蓬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医保报账问题的回复
cbgc_686934网友:
你好!你于2021年9月18日通过问政四川反映:“我父亲住院共计花费16万多,报医保才四万多,中间有个超限额支付自费费用44956,这是什么意思,请问一下这个为什么不能报账。”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南人社通〔2016〕440号文件关于印发《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对实行了医保最高结算限价管理的药品和材料,医保最高结算限价以上的部分属于自费,基金不予报销;医保最高结算限价以内的部分由参保个人支付先期自付规定比例后按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报销。
你所反映的“中间有个超限额支付自费费用44956元”,应该就是实行“医保最高结算限价管理的药品和材料”,医保最高结算限价以上的部分属于自费,这个费用是不能纳入医保报销目录范围的。
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蓬安医保”查看相关医保政策或拨打电话0817-8624633进行咨询,感谢你对蓬安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蓬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2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