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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建言】9.13日公积金新政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质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qwe3208620  2021-09-13 22:19 已回复

    本人与许多毕业不久的市民一样,在成都市内购买了人才公寓,按现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已能贷款40万或70万元。9月13日,成都公积金中心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发布了新的公积金额度计算方式,导致许多如我一样的市民公积金额度骤减。让已缴纳首付或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者,进退两难,平白承受十万余元、乃至数十万元未预见的经济损失。而新额度计算方式中,与当期月数的“双挂钩”机制,也可能导致后期一月可计入数万,数十万额度,存在不合理。


    希望相关部门能人性化考量,审慎制定、执行公积金额度计算方式;或设置政策窗口期,依照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政策的产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18 17:52

市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成公积金【2021】45号)根据“以缴定贷”、“权利义务对等”的配贷原则,对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进行精细化调整,调整后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调整后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将与每笔缴存资金的“时间贡献”和“资金贡献”精准挂钩,实现缴存贡献与贷款权益的精准匹配。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实行精细化“双挂钩”,可以更充分地体现制度公平性和权利义务对等,保障多缴长存缴存职工的利益,实现多缴长存多贷。
就以上情况,我中心已于2021年9月17日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满意。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客户服务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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