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原威远县向义镇解放村4组的一员,因2001年读初中户口迁移到城里至今,2004年初中毕业后在外打工,户口问题一直没有过问,至前些年左手小指食指在工地上断了,想想以后的生计,工厂肯定不收,这样的想法在心中,请问还能把户口移回去吗,原户口我母亲的还在没有迁移。很多人说不好移动户口。所以请问领导怎么去办理。
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户口迁移问题”的问题已收悉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川公发【2018】113号《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至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
因您已于2001年将其户口迁至城镇,为城镇户口,按照以上规定不能迁回威远县向义镇解放村四组农村户籍地址上。
感谢您的来信,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威远县公安局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0832-829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