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承建了通江县诺江东路(原皮革厂)制革大厦二期“明珠家园”,看到官方已回复购房者方案,但是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承建商的血汗钱怎么办?有什么方案吗?
匿名网友:
2021年9月11日,您在问政四川栏目留言反映“在通江县明珠家园项目承建房屋未拿到工程款”的问题。现将该问题处理情况告知您。
经查,2013年8月,吴尚潮在未取得建设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实施了明珠家园项目三号楼的建设活动,建至第6层时因未办理建设手续被责令停工至今。目前,我局已经制定该项目的化解方案并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待县委县政府批准。
你所反映的问题系工程款未支付,是你与开发商之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你反映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你应当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你所主张工程款问题。
感谢您对通江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建设美丽通江是我们共同愿望,需要你我共同努力,谢谢!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827-7221123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