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干部您好:
我于8月25日从新加坡入境成都,8月25日晚11时至9月8日晚11时在成都集中隔离14天,9月9日由绵阳市统一接回,9日4时入住酒店,在科创园区继续集中隔离7天。现有两个问题需要反馈确认。
1. 想确认一下集中隔离解除时间是按照成都解除隔离后7天计算(9月8日晚11时 - 9月15日晚11时)还是按照绵阳入住酒店时间计算7天(9月9日下午4时 - 9月16日下午4时)。和我同机抵达成都且同车回绵阳的朋友在另一家彩舍酒店隔离,是按照前者计算,即9月15日晚11时即可离开。而我住在科创园区西敏斯酒店,这边却要求按入住时间计算,即16日下午4时才可离开。请问疾控中心为什么同一个城市不同酒店政策会不一样,能否统一标准?
2. 西敏斯酒店工作人员告知我们集中隔离7天要按照8天收房费,工作人员原话“我们酒店是按入住时间算,退房时间超过12:00就加收一天房费”。集中隔离收费是物价局定不是酒店定,我们入住的是绵阳市集中隔离点,不是入住酒店,不应该有12点分段这个说法,几天就是几天的收费,而不是隔离7天收8天的钱。且第一个问题也牵涉到这个问题。请物价局工作人员确认隔离7天收8天钱是否合法合规?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区管辖范围,建议向科创区相关部门反映该问题。
谢谢!
绵阳市涪城区网络发言人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