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邛崃市金桂二街112号附19号(鑫诚汽车服务部)搭了很多房子,我们不知道现在在城区是否可以私人建房,是不是自己有地就可以建,需不需要相关审批手续?规模好大?用途等是否有相关要求?周围都是居民住户,是否会造成影响?请相关部门查处并明确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调查处理中,待结果出来我们将及时公布。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公厕、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幼儿园、农贸市场等服务设施用地除外)的地块,或用地形状未达到20×25米基本要求的地块,不得独立开发建设。地块首先须满足以上规模要求,此外还须结合地块所在片区(即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周边实际情况,综合判定地块是否可以独立开发。独立开发地块需要请有资质的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并按程序报规报建。
以上情况,由于您所留号码有误(为10位数),故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有疑问,请致电028-88796697。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文君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邛崃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能私自建房,任何形式的修建都需要相关审批手续,具体手续请咨询市住建局。若有违法建设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请联系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因您预留电话号码有误,我们无法将上述情况告知于您,如有疑问请致电028-88805289,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