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因九龙湖大道建设拆迁房屋,于2019年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但协议书未给拆迁户。三年期间数次咨询无果。截止目前,还是未收到拆迁协议书,故向上级救助。恳请领导解决。
伍德炳先生:
您好,您于2021年8月25日在“问政四川”反映“2019年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但协议书未给拆迁户”的问题,已收悉,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人员调查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你的房屋位于高岩村一社,属于九龙湖大道项目拆迁范围内,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为房屋拆迁主体。你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选择的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现在还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领取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程序为:你先向拆迁部门申请移交被拆迁房屋,经拆迁部门验收后支付被拆迁房屋补偿款并拆除;再登记领取拆迁补偿协议。
如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请与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杨华忠联系了解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8123205789。
以上内容已于2021年8月26日9点30与当事人电话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