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市长陈光浩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是否没有资格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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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咨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是否没有资格领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25 09:33 待回复

尊敬的市长,您好:

        本人是一个公立医院在职在编职工,在2021年8月中旬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关于像我这类公益二类在职在编职工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事宜,得到的答复是对财政供养人员,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对非财政供养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能重复享受。但单位虽为公立医院却非财政供养,故应该按非财政供养企事业单位人员处理,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能重复享受。这里就很是让人不解,这里所指的工资到底包含哪些?基本工资、绩效、年终奖是都应该算吗?还是按比例算?如果按比例算又该按多少比例?据本人所了解到的四川像我们这样的公益一类、二类在编员工产假期间都只有基本工资,也就是说每个月扣完五险一金下来只有几百元领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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