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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政府部门官商勾结、包庇纵容开发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20 03:45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们是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凤凰城C区的业主,下面我们将遇到的问题反应如下,请求上级领导帮助老百姓解决:
一、我们小区内一号楼处这块地属于C区所有业主共有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但实际过程中开发商在小区内一号楼处修建了一个围墙,圈了这块业主们共有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拿来办幼儿园使用,侵占了小区所有业主们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并且房产证上也很清楚的明确注明这块地属于C区业主共有,如果说这块地被开发商圈起来办幼儿园使用,那么请问我们业主还怎么去共有,前期业主们多次向政府部门城市综合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反应了这一问题,各部门没有实事求是的妥善处理,各部门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包庇纵容开发商现象严重。业主又多次向我市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和问政四川平台反应这一问题,市里又把问题委派到县里让这几个部门处理,迫于压力他们找我们业主去开会解决处理,在处理这件事上,他们只是来走过场,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自己也承认了这块地属于C区所有业主共有。由于前期相关职能部门没有考虑到侵占业主公共用地这一问题,批准了开发商把这块地圈起来办幼儿园使用,现在业主发现了这块地是我们C区业主共有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为了掩盖他们政府部门失职失责问题,每次解决问题都把问题扯开,忽悠广大业主,业主要求查看开发商在住建和规划的原始备案资料,政府相关部门人员说我们业主无权查看,开发商串通政府各部门人员视事实而不见,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相关人员包庇纵容开发商,开发商当着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部门的面对业主嚣张跋扈、猖狂至极,这样的政府部门伤透了广大百姓的心。
二、我们万和凤凰城小区房价在犍为是最贵的,但是开发商很多基础设施建设都没有搞到位,我们凤凰城C区架空层休闲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后大门建设也有问题,导致外来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小区,安全隐患很大,针对小区架空层和后大门问题,业主们多次向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反应长达一年多时间,依然没有的到解决,每次反应这些问题,开发商和物业都敷衍、忽悠业主,前期业主们找物业再次反应架空层和后大门问题,物业经理向业主承诺今年七月底完善到位,但到现在依然没有解决到位,业主再次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又变卦了。我们小区收取的物业费是犍为县最贵的,属于犍为县一级服务标准,但物业公司的服务标准是远远达不到收取这个价格的服务标准的,小区脏乱差,东西坏了没人维修,我们业主们拍了照片视频作为证据。小区内违规开美容院,物业公司不管不问,陌生人随意进出小区。我们也多次向住建局有关部门反应过这一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住建局回复我们业主他们管不了物业公司,如果政府部门的住建局这样的职能部门都说管不了,那么请问我们业主应该怎么办,他们就是是失职渎职!
三、在此还有重大问题向上级领导反应:
1、我们犍为县目前有11个楼盘出现了大问题,请问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是怎样监管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楼盘出问题,这里面存在的问题请求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查处。
2、有好几个小区在住建局的大修基金账户是个空账户,这些钱到哪里去了,住建局是怎样监管的,请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查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犍为县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27 17:54

匿名网友:
您好!针对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政府部门官商勾结、包庇纵容开发商”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相关同志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阅规划总平图和施工备案图纸,该小区内1号楼(幼儿园)与住宅处现状围墙在规划图纸上为一条单线,在施工备案图纸上明确标示为围墙。经调阅万和凤凰城C区存档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第七条相关配套约定中第7点有明确表述:买受人所购房屋规划范围内设有幼儿园,幼儿园与住宅小区采用隔栅隔断。
2021年7月30日收到关于“万和凤凰城”围墙相关投诉后,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于7月30日下午4点在县综合执法局会议室进行专题会商,赓即组织专人对围墙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2021年8月1日10时29分,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座机0833-4220206,将调查核实情况向投诉人作了沟通。
2021年8月12、13日收到网友匿名在“问政四川”反映“万和凤凰城”围墙相关问题后,县自然资源局于8月13日会同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就投诉反映围墙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相关情况于8月18日作了回复。
2021年8月15日部分业主通过心连心反映“万和·凤凰城C区围墙”问题。8月19日下午2点,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相关同志在“万和·凤凰城”C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就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与部分业主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解释。
如您认为该围墙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等规定,由小区业主共同协商,按程序对该围墙进行处置。如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第七条第七点条款法律效力存疑,可依法起诉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人民法院裁决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主要领导:杨 周 13541943777
分管领导:路 嘉 18781467233
股室负责人:杨飞飞 17760065253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6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27 17: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我单位已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您反映的凤凰城C区架空层休闲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后大门门禁系统建设还没有到位的情况,经查,后大门及门禁系统在规划方案上没有,但鉴于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承诺为小区业主修建,我局要求按承诺内容实施到位,由于后大门及门禁修建工程量大,要求凤凰城开发企业和犍为恒瑞物业于2021年12月底前完善到位。目前凤凰城C区架空层基础设施和后大门及门禁系统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进行招投标,凤凰城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已现场承诺2021年12月底前完善到位。
二、针对您反映的物业收费是犍为县最贵的情况,经查,凤凰城物管收费符合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犍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犍为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犍发改发〔2015〕29 号)文件精神。鉴于犍为恒瑞物业按照一级服务标准收费,我局要求犍为恒瑞物业严格按照一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建议犍为恒瑞物业让利业主,对物业费进行适当调整。
三、针对您反映的小区内违规开美容院的问题,2021年8月20日上午,县住建局会同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卫生执法部门到达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凤凰城小区7栋403号招牌为“悦颜皮肤管理”,经营者为郝雨佳,经现场检查,该经营者办理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见附件),证照齐全,可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按《犍为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犍府办发〔2021〕2号)第九条“将城镇住宅申请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书面确认材料,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可由住宅所在物业管理机构、居民委员会或社区确认”,因此居民住宅在符合上述条件时可以用作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犍为县玉津镇互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了“在经营活动中无油烟、无噪音、不扰民”的住改商证明(见附件),故由县行政审批局依法登记。如果该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侵犯了相临权人的合法权宜,按《办法》第十四条“市场主体在已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侵犯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工商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依法处理”。同时,我局要求该小区物管负责人和经营业主,在疫情期间严格遵守防控要求,加强小区进出人员管理。
四、您反映的凤凰城C区业主的大修基金(实为住房维修专项资金)账户与监管问题。经查,该项目收取了住房维修基金,并存入专户进行管理。
特此回复


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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