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组分集体资产 我们没田的合法村民是不是都没有享有权利?组长独断专行!社员会也不开?这样合法吗?
陈勇: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合兴社区6组先后召开过三次社员大会,会上一致要求组委会就集体资金分配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组委会根据社员大会的提议在2021年5月2日邀请了党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就6组集体资金分配问题进行了专题会议讨论,并形成决议同意合兴社区6组集体资金按1981年承包地人口进行分配,按照“生不添,死不减”的原则执行。您爷爷、父亲那一辈共分有7人份,每人3645元,此项决议得到了绝大多数80后社员的支持和理解,另在调查中未发现合兴社区6组组长叶如兴存在您反映的独断专行的问题,希望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如果有其他问题,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妥善为您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川兴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