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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往届全日制大专落成都东部新区集体户办理流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11 01:26 已回复

领导,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达州渠县的居民户口,往届全日制大专学历,28岁,有成华区社保,准备落东部新区集体户,外加一位2岁小孩,我想咨询一下办理流程?谢谢!期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12 14:1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籍在四川省达州市,全日制大专学历,未满35周岁,在龙泉驿区有住房。根据成都市公安办证中心服务指南,办理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入户应满足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市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
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市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申请)
4、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页、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
您小孩不能随您将户籍落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上,您户籍落在成都市内后,可通过全域迁移将户籍迁到您龙泉驿的住房上,再办理您小孩的户籍落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8月12日11时3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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