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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拆迁产生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为什么不下发村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06 18:06 已回复

石板凳街道许家村4组(现为菜子村11组)于2019年建设新成简快速通道电力隧道,由于拆迁而产生的赔偿款,属于集体经济收入,为什么不下发村民?不用电话回复,直接公示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12 17:0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菜子村属成简快速电力隧道路建设征地范围,拆迁了菜子村集体资产(原许家村小学房屋),获得房屋补偿资金762113元。征地拆迁了菜子村11组(原许家村4组)的部分资产,获得集体资产的地上附作物补偿22548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办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简阳市农村经营管理局关于印发《简阳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管理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以村民自治民主管理为基本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补偿费和归农村集体的地上附作物属集体资产,可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经菜子村党员、议事代表讨论,对属于村集体资产的许家村小学的拆迁补偿款,不用于分配给村民,该项资金用于壮大集体经济方面的支出,对项目及每一笔支出都通过召开村民议事会商议,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对菜子村11组(原许家村4组)的集体补偿资金225488元资金的使用,菜子村村民委员会建议:留一部分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或用于公益事业,可以分配一部分资金。对用于分配的资金,由您组按征地补偿费分配的程序拟定分配方案,交村民户代表会讨论通过来进行分配,据悉您组还没有开展补偿资金分配工作。
因您要求无需电话回复,现通过平台回复您。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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