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达州 » 市长严卫东 » 请解决我退休待遇与当地老师相差大的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教育 求助】请解决我退休待遇与当地老师相差大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05 14:54 已回复

尊敬的严市长:
我是一名32年工龄的退休教师,名叫付惠芳,中师毕业,职称为小教高级。1970年在西藏昌都电厂教书,于1984年内调到达州市渠县华蓥山电厂子弟校继续执教,1998年响应原四川省电力工业局减员增效政策,提前5年退休。
我2020年每月退休金为3603元,2021年每月退休金为3733元(含高龄补贴),远低于当地同类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执行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 9号文第四条之规定:今后在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时,企业退休教师一并移交。移交后,退休教师退休金待遇按照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我完全符合上述文件所提退休待遇标准,应对退休待遇差额部分应予补足;退休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应按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执行。
我退休已有二十三年,距上述文件下发已过17年,一直领取较低的退休工资,与应该享受的国家规定待遇差距太大。加之多年来体弱多病,生活非常困难,生活现状无法体现以人为本的国家导向。作为一名国企退休教师具有《教师法》明文规定的一切教师主体资格,在国企学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几十年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退休,履行了《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应依法享有退休教师同等待遇。教育同一行业、教学相同岗位、教师同类人员,理应依法享有同等待遇,这是法律的公平所在。
希望政府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作风,敬请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尽快妥善解决我的退休待遇问题,以此增强我们老同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也体现我们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以人为本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渠县教科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30 17:54

付惠芳老师:
收悉您向市领导反映“请解决我退休待遇与当地老师相差大的问题”函件后,我局立即派人对您信中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于后。
根据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与四川省渠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子弟校正式移交协议书》内容“一、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现有在岗教师黄四川、郭光荣等14人作为正式移交人员移交给乙方管理。(见附件一)”,《协议书》的附件一《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子弟校教师基本情况表》中没有一个名叫“付惠芳”的同志,即2012年9月14日在将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子弟校移交给渠县人民政府时,只将当时的在岗教职工移交给了渠县人民政府,故您信中所反映问题,目前,我局并无管理权限。
若您生活确有困难,请向所在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有关部门反映。
回复股室:县教科局人事股
回复人员:李道崎(13980197118)
渠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08.17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