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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举报佛楼镇干部滥用私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05 10:03 已回复

尊敬的县委书记:

       您好,我写信给您的目的是举报平昌县佛楼镇干部熊某,因该干部在佛楼镇出现滥用私权的行为,故意停靠车辆扰乱本镇村民生产生活(还提出开店收卫生费,是否是政府规定我们并不清楚),造成村民经济损失,有视频为证,也曾出现恶言中伤本镇老百姓的不当行为,对本镇老百姓态度极其恶劣相向且有霸权倾向(曾口出狂言:他们专门收拾外地人,叫我们滚回渠县)。

特此希望书记先生对干部熊某进行走访调查,如情节属实希望严肃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佛楼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19 10:17

网友:
你好!
你在《问政四川》反映“佛楼镇干部滥用私权”有关问题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1年7月27日(当场日)上午9:00左右,佛楼镇佛楼寺社区干部熊某、杨某松及场镇协管员杨某成在开展场镇综合治理巡查整治工作时,发现佛楼镇信用社隔壁五金用品经营户肖某全外摊位严重超越白线占道经营,妨碍过往车辆及行人通行,造成一定交通安全隐患。随即社区干部熊某、杨某松便将肖某全的超占货物移至白线以内,便继续开展巡查工作。但前行约50米左右,熊某、杨某松发现肖某全又故意将外摊货物移至白线外重新形成占道经营,二人庚即返回查看并进行规劝制止,肖某全拒绝配合社区干部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双方遂发生言语冲突。经当时现场人员李某碧(佛楼水管站职工)、熊某刚(佛楼信用社负责人)、周某强(佛楼镇在街居民)、潘某国(佛楼镇副食经营户)等证实,整个事发过程社区干部始终以宣讲政策为主,并无恶意中伤等行为。
另经核实,肖某全,男,汉族,未婚,约50岁,系达州市渠县大义乡五星村(皂角垭)人,自2010年在佛楼镇新华街信用社隔壁租赁门市经营小五金用品,至今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货物大多为三无产品,且在工商部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时,多次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并以自己是残疾人为由(持有残疾证,但经走访了解,肖某全,身体健康、四肢健全、头脑清晰,言语表达流畅,且长期从事摩托车非法营运),拒绝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其所摆外摊长期在当场天环卫所垃圾清运结束后才收摊,所产生的垃圾从不清扫,该段环卫工人苦不堪言。2011年至今,肖某全一直拒绝向社区居委会缴纳场镇卫生管理费(场镇卫生费收取经佛楼寺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长期占道经营,虽多次进行思想教育,却拒不配合社区干部工作,严重扰乱场镇管理秩序。
有鉴于此,为彻底整治沿街商户外摊占道经营,进一步优化场镇管理秩序,经佛楼寺社区居委会研究决定,将进一步加大场镇沿街商户外滩占道经营整治力度,追缴肖某全多年场镇卫生管理费,彻底整治其长期占道经营行为。同时,及时向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肖某全无证经营及兜售三无产品行为,进一步规范佛楼良好市场经营环境。


佛楼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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