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于2020年6月11日因患结核性胸膜炎住院至6月20日出院至今13个月未工作而且每个月吃药复查,我想了解一下我这种情况有没有疾病救助一类的,希望尽快得到回复,谢谢
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问政四川网络平台》网民留言的情况回复
朱先生:
您好,您来电咨询生病吃药能否享受医疗救助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医保发[2020]35号)规定以下救助对象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低保边缘1、2类家庭成员、精简退职职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支出型困难家庭、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符合成都市“阳光救助”条件的重症精神病人。经电话联系您得知,您属于简阳市一般市民不属于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我局救助科工作人员于2021年7月12日16:30电话联系当事人,当事人表示满意。如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市医保中心救助科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27219169。
特此回复。
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