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我老婆是新津的,因为之前新津占地她年龄小没购买失地社保,去年12月份嫁给我,今年五月份迁户口过来。请问都是农民出生,为啥就不能购买呢,以后老了没地没放,生活怎么保证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第十三条纳入征地应安置人员范围的文件规定,您妻子不符合条件。请您理解。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7月2日13时2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