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是兴隆镇长虹村九组一村民。我们社的土地在政府的牵头下于2008年就被全部征收,但是至今土地款都还没有分配到我们农民手中,分配方案也公示了很久很久了,就是没有分配下来,这件事里面人情关系太重了。希望您能为我们大多数村民做主,能够在政府的协助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为我们把土地款分配到农民手中,谢谢!
网友,您好!经核实,长虹村9组经村级建制调整后并组为长虹村7组,原长虹村9组于2018年8月征地,土地补偿费已于2018年12月拨付到该组集体账户。根据江府办发〔2016〕106号文件第十七条之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民主议定程序集体决定”。在镇、村两级多次督促和指导下,原长虹村9组组织本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达10余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目前还没有形成具体分配方案的决议,致该组土地补偿费至今无法分配。下一步兴隆镇将继续督促村两委组织该组组代表逐户走访,宣传安置补偿相关政策,指导该组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充分征求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制定好具体分配方案。如您对上述的回复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795000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