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反应郫都区团结镇水榭名居2栋三单元2-2住户在公共雨水平台私自建房,严重影响雨水排放,破坏了楼房结构,请按政策处理,谢谢!
来话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赓即安排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4月13日我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巡查发现环城东路一段水榭名居2栋3单元2-2业主在房屋之间的露台上擅自修建(改建)约12㎡的违建,工作人员现场开具《违法、违章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业主自行拆除。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督促业主自行拆除,业主均未在家中。6月8日,街道协调办联合小区物管再次现场督促当事人整改。
感谢您对街道发展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