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锦江区老年服务金卡使用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建言 建言】锦江区老年服务金卡使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07 17:18 已回复

各位领导:
锦江区政府以养老服务金卡的形式对于年满70周岁的长者予以每月40元的补贴(40积分),但不能兑现,只能用于消费,这个政策实实在在体现了政府对于人民群众的关爱,但大多数居民认为应该以发放现金的形式来对老年人进行补贴,不要以发积分卡的形式补贴到他们,再让他们去到定点的服务单位消费,因大多数服务点主要以助餐服务为主,最近我常常看到许多年事已高的老年人顶着烈日,拄着拐杖,有的甚至步行一到两公里外的服务点取餐,真是替他们的安全担忧,子女又不在他们身边,万一在取餐的途中摔倒了咋办?一旦摔倒,一家人都受累,风险太高了。我最近采访了一部分的长者,问他们如果服务机构上门提供保洁,助浴的服务怎么样?他们都说其它的服务扣的积分较多,只有去到服务点取餐要实在得多,所以我由衷的希望对于老年服务金卡的消费还得斟酌斟酌。目前的方式对于老人来说风险太高太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11 11:51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民政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系锦江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相关事宜。您留言中所称的“政府以养老服务金卡的形式对于年满70周岁的长者予以每月40元的补贴(40积分)”,并非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贴,生活补贴类待遇(如退休金、退休费等),而是锦江区为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制定出台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2019年,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做好全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锦江区参照省、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修改完善了《锦江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政策。新政策除市上规定的60周岁以上特困、低保、低保边缘政府兜底老年人,以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助餐补贴外,锦江区委、区政府还沿袭了之前政策,为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40元,80岁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此项政策不具备强制性,符合条件的老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愿申请。
政策规定,锦江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通过“养老服务智能卡”(以下简称:智能卡)实施,每年年初将老年人全年补贴额度以“积分”形式发放到老年人“智能卡”中,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服务需求,持卡在锦江区范围内所有定点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4+X”(助餐、助洁、助医、助娱4项基本服务+X扩展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同时,针对行动不便和失能老年人可电话预约方式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政策还规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属于服务性补贴,不是生活补贴,不得用于支付药费,购买米、面、油等商品或其它形式套现,有效期一年,不能跨年使用。
您提出的“老年人步行一到两公里外取餐----目前的方式对于老人来说风险太高”的问题,现行政策也结合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采取委托子女或家属打包带走,或者电话订餐,让定点服务机构提供上门服务,同时锦江区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从2019年新政策出台以来,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对持续优化调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近期,为进一步优化调整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解决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服务供给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老年人使用不便等问题,区民政局结合实际,在充分征求市民政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形成《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方案》,拟从扩大服务主体范围、调整服务积分使用方式、扩充为老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四个方面进行优化调整,以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全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情况,以老年人需求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适时完善和调整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定点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居家上门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由于您的电话为空号,故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您还有问题可咨询锦江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665201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