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富顺县板桥镇2013年入伍,2019年退役的士官。现在想创业,想了解一下我们退役士兵如果自己创业的话,贷款方面国家是不是有优惠政策,还是就是贷款的条件都有些什么,有没有行业方面的一些限制要求。望回复,谢谢!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咨询“退役军人创业贷款问题”收悉,现由富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办理答复如下:
1、贷款贴息支持对象:(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财政贴息支持: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二)除助学贷、扶贫贷、房贷、车贷及5万元以下的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为20万元。
3、贷款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贴息利率: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年利率2.35左右),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70%、省级财政承担21%、市财政承担1.8%、区财政承担7.2%(扩权县自行承担9%)。
5、贷款次数: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6、行业要求:无(经工商部门许可)。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拨打我局创业指导股电话(0813-7219105)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