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屋拆迁,集中搭建新房屋。我家三个户头,其中有一个户头无经济能力支付房屋费用,而政府把其他两个户头的占地赔款充到该户头,作为抵扣费用。请问这样做,需要其他户主签字吗,还是政府默许这种强盗行为呢。其他两个户头不曾签过转让合同、以及口头承诺
网友你好:
经镇政府派员历经三天调查核实,全镇暂未发现你所反映的现象。6月4日15:46经党政办主任袁威与本人沟通,其本人说他婆婆本来是让他反映土地增减挂钩房屋拆迁补助款未拨付的问题,他把问题听错了,故反应此问题不属实。至于土地增减挂钩房屋拆迁补助款的问题,现省正派验收组在各村验收,待项目验收完后按政策标准足额发放到各户。谢谢你的来贴,也希望你为了水宁家乡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