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区的领导,您好
我现年41岁,前几年在外务工时在所在单位买了8年多的职工养老保险。现在因政府用地,村委会要给我购买失地农民保险。请问两者能不能合并在一起?如果不能,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办函〔2019〕69号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规定,征地时经测算连续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至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能购买够15年,应当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前购买的职工养老保险合并计算年限。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5月21日11时23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