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2020.7月我在船山法院诉君宏公司借款到期不还案,同年11月被裁定驳回,2021年4.20日诉讼费退回,不知为何一同上交的财产保全费一直未退。2020.8月船山法院执行局打电话说财产未保全到,对方转移了。既不成事实,案件又驳回了。为何财保费就退不了呢。都是血汗钱呀。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该案诉讼费已经退至您账户。关于该案的保全费,经与承办部门核实,目前已经完善材料,提交财务审核,待审核完毕后,保全费将退至您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