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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东部新区三岔镇石庄村生活补助费范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26 22:36 已回复

2021年拆迁生活补助费用哪一类人员可以得到?为什么我们村有些人买了社保还有生活补助,为什么有些人没有买社保却没有生活补助,为什么原村长书记全家都有生活补助,为什么全家都有生活补助的家庭集中于一堆(村民代表和代表周边)。。这其中是否存在贪腐?(持怀疑态度,具体是不是由政府调查)。。希望政府能调查,如果不能调查,麻烦给出生活补助费领取范围,明确哪一类人员可以得到!以消除群众的疑虑。。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30 16:19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发放对象认定是按照人、地结合的原则暨在籍在册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拥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户籍迁出的人员。根据成高管函[2017]169号文件规定,在未享受国家政策转非之前,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生活费补助,第一年300元/人.月,第二年400元/人.月的标准执行。直至农转非人员安置工作实施截止。若您有发现购买社保后仍领取生活费的问题,可向三岔街道拆迁办反映。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4月29日16时1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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