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经开区西锦社区在本次换届时被定为一类社区,职数设7职,(书记主任1人,副书记2人,副主任2,综合干部2人由委员产生)选举结束后却只有5人上岗,另2人却另行招聘,请问是否符合选举法。
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发布的《西锦社区在本次换届有关问题……》贴文,我们高度关注并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西锦社区作为巴中经济开发区时新街道办事处下辖的城市社区,在本次换届选举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开展选举工作,依法选出书记主任“一肩挑”1人、副书记2人、副主任2人、支部委员2人、居民委员会委员4人。
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中,均未明确规定综合干部由支部委员和居民委员会委员担任。
西锦社区是拆迁安置还房小区,辖区居住人口多,来源范围广,群众诉求多,打造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是现实需要,2021年3月31日,西锦社区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和社区干部队伍实际,拟聘两名社区工作者为综合干部。4月1日,西锦社区党支部按要求报街道党工委进行审核。目前街道党工委正按照相关规定对两名社区工作者进行资格审查。
若您发现西锦社区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请实名向时新街道纪工委或上级进行举报(联系人:彭孝泉,联系电话:15328299761)。
感谢您对时新街道办事处的监督和支持。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时新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