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鸿通翡翠滨江开发商,不提供三书,一证一表,就要求我们接房,不符合交房的条件,而且还未接房就霸王条款要求业主交一年物业费,而我们购房合同对物业缴费方式是按季度交。与业主签订的交房标准为精装房,开发商并没有《精装房装修验收合格报告》。我们按揭贷款购房,贷款部分已在银行早已在2018年给到开发商,开发商确迟迟没有给我们全部房款发票,现在房屋不符合交房条件,还要求业主必须接房后才给购房发票,开发商这样的行为是恶意强制业主接房并延迟缴税吗?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鸿通·翡翠滨江项目通知业主接房,不提供三书一证一表、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一年物业费等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
经核实,您反映的“鸿通·翡翠滨江”项目通知业主接房,不提供三书一证一表、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一年物业费及精装房交付问题部分属实。经了解,开发企业已在售楼部交付现场将各类证书公布,您可以前往查验;关于物业缴费问题,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按合同约定执行;关于精装房交付问题,经核实,该项目属于清水备案的清水房,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通过签订装修协议委托开发企业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开发企业与业主之间属于合同关系,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若履行中双方存在争议,可申请仲裁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有其它疑问可来电咨询0830-312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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