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想在水南镇石堰河村养殖牛/羊,1、请问上多少只需办理相关手续?2、我想规模养殖,对养殖场、地的租赁、选址、审批有何要求?3、对牧场草地的土地租用是我自行与农户协调租用还是政府迁头,或有无政策要求?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咨询了解,一、申请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用地应具备下列条件:实行封闭管理,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常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家禽10000羽以上。选址与设计合理,配套设施(含环境设施)完善,防疫严格,管理规范,并实现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兴办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到畜禽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模化养殖场的批准文件。二、新办动物养殖场需要办理的程序:1.到当地畜牧局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到国土、环保等部门办理《农用设施审批表》。3.基本农田不可以做养殖场。三、土地租用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版让或者其他方式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感谢您的来电,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水南镇人民政府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0832-6228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