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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土地补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23 22:29 已回复

乐山市交通局领导:我想咨询一下乐西高速对农村土地,房屋征迁补偿有没有一个明确补偿标准文件,我老家是沐川黄丹的

领导指示批示时间: 2021-12-23 16:09

同意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沐川县黄丹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02 11:20

尊敬的匿名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咨询的“乐西高速对农村土地、房屋征迁有没有明确的文件公示补偿标准”问题,现就向您解答如下:2020年10月14日,沐川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沐川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沐府通[2020]6号)对沐川县下辖各村综合地价和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均进行了明确规定。2021年1月5日,沐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乐西高速公路沐川段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沐府发[2021]1号),方案对乐西高速安置对象、安置方式、房屋补偿、附着物补偿标准等等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该文件于2021年3月10日在黄丹镇各涉及征地村的村委会进行了公示。如您还有疑问,建议您到黄丹镇人民政府咨询,或者到乐西高速沐川段建设协调指挥部咨询。再次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833-4677047。

黄丹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沐川县黄丹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3 16:35

1、乐西高速沐川段建设征地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执行,该文件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已公示。该文件用于高速公路红线内征地,属永久性占地。
2、乐西高速沐川段建设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执行,该文件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已公示。该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红线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房屋拆迁赔付。
3、红线外用地均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分为永临结合用地和临时租地,永临结合土地补偿标准为25760元每亩(非耕地折半计算),临时租地为1610元每亩每年,青苗及附着物11000每亩。执行的政策文件为:《乐西高速沐川段协调指挥部<关于乐西高速公路沐川段工程建设临时用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乐西高指发〔2020〕7号。
4.乐西高速沐川段建设各类补偿标准均严格按照省、市、县颁布的文件执行,县内涉及乡镇执行标准统一。如需查询或了解文件详细内容,可在网上直接搜寻,或到黄丹镇人民政府查阅,或来电(0833—467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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