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所得税是乡镇制定征收方案吗?据我了解叙永县其他乡镇都没有教师缴个人所得税(2019年度),但是水尾镇的每位教师都上缴了270元税款,后来又让每位教师上交个人所得税滞纳金均摊35.08元!这是为什么?望回复,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政策是由国家税务局制定,由地方税务机关按照政策规定标准组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与工资收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因此每人缴纳额度不一致。
叙永县水尾镇中心小学校2019年度教师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由水尾镇税务所指导进行申报,由于在指导申报过程中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单独申报,导致水尾镇中心小学校教师每人缴纳个人所得税270元和滞纳金35.08元。2021年4月16日,水尾镇中心小学校将此情况向水尾镇税务所报告,水尾镇税务所发现在指导申报时核算出错,立即进行纠正,经重新核查后,由水尾镇税务所向县税务部门申请,按规定退回水尾镇中心小学校教师缴纳的税费和滞纳金。目前正在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待审批退费后学校将及时退回教师们的税费。
如您还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叙永县水尾镇中心小学校(联系电话:0830-6655324)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