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现在是四川大学的博士,我向您简单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于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四川省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于2017年7月6日辞职,2017年9月在四川大学就读全日制博士。在2017年9月我接到大佛镇派出所让我转户口的电话,说我是事业单位人员,需要将户口转移出去,我说我现在已经辞职是在读学生,派出所人员说让我出具证明,我把学生证拍照发给了村书记让她代为转交,后面我就没有收到任何信息直至这两天我父母给我查户口的时候,给我说我已经农转非了。我咨询了县公安局,说我的户口是2017年11月份转出来的,我想咨询一下在我读书期间,为什么要给我转户口,而且本人也没有知情,我可以将我的户口再转回原户籍吗?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60号文件,对参公管理人员、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的户口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将其户口从原籍地农村,转为城镇户口。
根据《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
资阳市乐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