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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关于东部新区学历夫妻投靠入户无法享受拆迁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07 19:39 已回复

领导您好,我原籍是湖北宜昌农村,去年刚结婚,去年11月以全日制大专学历+夫妻投靠转入东部新区玉成乡涌泉村农村户口(农转农),村上房子还未拆迁,最近通知房子需要拆迁,拆迁办告知学历落户可能无法享受拆迁待遇,(户口簿未出现夫妻投靠的备注字样)。咨询下按学历落户以及夫妻关系转入妻子农村户口,为何不算夫妻入户呢?若要享受拆迁待遇,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10 14:02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东部新区公安分局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通(2019)40号】关于“夫妻投靠”入户前置条件为:市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与离婚协议书同时使用)、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亲子鉴定书等证件,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公证书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等证明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民政部门查询的离婚协议等。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根据《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人力资源协同创新行动计划》【成委办(200)10号】通知规定: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根据“四川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得知,您本人持“全日制大专学历入户”所需材料及“全日制大专学历”入户申请表申请入户。
已告知您“夫妻投靠”及“全日制大专入户”政策,因您持“全日制大专”入户所需材料到场申请入户,故入户原因为“全日制大专学历入户”。
以上情况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3月9日10时31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经玉成街道核实,根据前期您提供的相关材料,您于2020年12月8日因其他(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由湖北省枝江市七星台镇东林村2组迁来。依据简阳市人民政府文件(简府发{2017}26号),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三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至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后再婚三年以上、新增初婚或丧偶再婚配偶,原为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已放弃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所享有的权利,经现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乡镇(街道)审核认定,且户籍关系在被征收土地村组的人员纳入征地应安置人员范围。因此,依据《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的规定,您不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法定取得和原始取得的条件,您可以申请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然后可按照政策给予处理。如有未尽事宜,建议您带上相关佐证材料到玉成街道社区发展办,由工作人员面对面沟通解释。
以上情况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3月9日10时17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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