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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企业 投诉】关于鑫福化工乱排放污水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06 15:45 已回复

尊敬的市委领导,您好:向领导举报他们公司违法行为:首先是鑫福化工厂内有一个分厂宏达有机化工厂:生产2,5-二甲基-2.5-己二醇,原材料是丙酮、纯苯、氢气、氢氧化钾、乙炔都是在(危险化学品目录)被明确列为危险化学品。
1、他们利用鑫福大厂作为掩护,宏达分厂在乙类车间里扩产己二醇产品(没有经过正规设计),按规范应该在甲类车间生产。加氢、炔化安全距离严重不够,氢气、丙酮、乙炔、苯危险性特别大,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2、苯作为该工厂溶剂,苯在一类致癌物清单中,该工厂没有吸收治理,每年消耗几百吨苯,不知道去向,通过空气和水排放了,现在特别是晚上刺鼻难闻,附近人实在受不了。请核查数量。
3、为了逃避监管,私自改变工艺,氢氧化钾中和后的氯化钾大部分偷排长江。请核查数量。
4、没有三废处理能力,只能偷排污水和废气,周边居民敢怒不敢言。他们工厂距离长江1公里内,有剧毒产品氯气、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盐酸等产品,风险非常大,不能出事毁了泸州美丽环境,希望省、市管安全和环保的领导能够在现场管一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应急管理局 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24 15:13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关于鑫福化工乱排放污水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鑫福化工宏达有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宏达有机化工厂的己二醇生产线是1994年经四川省经委立项建设的,未见当年的设计文件,按照《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重点任务第(三)项第1点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宏达有机化工厂于2018年11月进行了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并对安全设计诊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2020年3月宏达有机化工厂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加氢、炔化工房为甲类工房,经专家评审,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办理条件,2020年4月取得了泸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川泸危化使字〔2020〕02)。
感谢您对我区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我们将更加严格的加强我区危化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也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区应急管理局危化股,电话0830-2571093。
二、关于“鑫福化工宏达有机化工厂乱排放污水”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1、泸州鑫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泸州鑫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鑫福化工”)属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聂勇,办理有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主要产品为烧碱、甲烷氯化物、四氯乙烯、氯气、盐酸。生产区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一起通过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安装有废水在线连续监测设施且数据联网上传;生活区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包含燃煤锅炉废气和燃气锅炉废气,燃煤锅炉采用脱硫和布袋除尘技术,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技术,将废气处理后达标排放,均安装有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且数据联网上传;危险废物按照危废管理暂存后交与有资质单位处理。
2、泸州宏达化工厂
泸州宏达有机化工厂(下简称“宏达化工”)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聂勇,办理有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主要产品为2,5-二甲基-2.5-己二醇(简称己二醇),生产中有己二醇副产物产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循环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是挥发苯,通过尾气冷却回收+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置装置处置后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挥发性有机物,采取在不同的生产环节设置浓度检测装置控制,并与中控室相连,出现异常可即时报警;废镍催化剂、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中,交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处置。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3月10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带领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罗汉街道办事处对鑫福化工、宏达化工进行现场检查,对您所反映的涉及生态环境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1、宏达化工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
(1)苯相关情况。苯的消耗途径包括挥发和反应生成己二醇副产物,因挥发苯通过尾气冷却后大部分回收使用,则己二醇副产物是苯的主要消耗途径。经查看台账,2020年宏达化工购入纯苯541.82吨,售卖己二醇副产物2095.77吨。
(2)工艺变更情况。经查阅宏达化工的风险评价专题报告和环评文本,对比现场检查,其生产工艺均为“乙炔-丙酮法”,并无私自改变工艺的情况。生产工艺具体为:以乙炔和丙酮为原料,以苯为溶剂,在氢氧化钾做催化剂条件下,通过炔化反应、中和反应和加氢反应后浓缩、离心、切片,最终生成己二醇成品。
(3)氯化钾相关情况。氯化钾产生于中和工序,由炔二醇溶剂中少量残留的氢氧化钾与盐酸反应生成,同氢氧化钾溶液一起进入鑫福化工熬制车间熬制。当氢氧化钾中的氯化钾较多时,宏达化工将这部分氢氧化钾外销给泸州华中化工厂,双方签订有购买合同,根据宏达化工销售明细表,2020年下半年共卖给泸州华中化工厂氢氧化钾329.789吨。
(4)三废处理情况。现场检查时宏达化工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有16个丙酮浓度检测装置、7个乙炔浓度检测装置和30个苯浓度报警装置。查看运行台账记录等未发现异常,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痕迹。该厂对生活污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的频次进行了自行委托检测,查看相应检测报告均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查看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有专人专锁,进行了防漏防渗处置,目前存放有230公斤废机油,其余危废均于2020年3月1日转出交第三方公司进行处置。
2、鑫福化工废水排放口情况
经查,您视频中拍摄的排口属于鑫福化工的废水排放口,设置有废水排放口的标识标牌,因避免洪水对标识标牌造成影响,则设置在江岸上方。查看鑫福化工污水处理厂及在线监控设施,均正常运行,经过现场踏勘及闭水试验、泡沫投放实验,确认该排放口仅排放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的外排水。检查人员对该排口水样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鑫福化工外排废水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均符合《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1中烧碱企业直接排放标准限值。
(三)处理意见
一是要求鑫福化工继续加强管理和培训,确保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和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外排废水的温度。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的管理,严禁危险废物私自转运和处置;二是要求宏达化工继续加强环保管理和培训,确保废水循环使用,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因宏达化工建厂较早,存在一定跑冒现象,无组织废气虽然达标排放,但仍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要求宏达化工加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一步降低无组织废气的浓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电话:0830-2708356。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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