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巴中 » 通江县 » 集体经济占为己有,工作履职尽责不深不细。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贪腐 投诉】集体经济占为己有,工作履职尽责不深不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cbgc_368359  2021-03-04 00:36 已回复

原高坑坝村书记兼社长陈辉,原高坑坝村主任兼社长、现龙家扁村副书记熊德志。 一,2017私自变卖集体山林树木,变卖资金点反己有。 二,2017年流转村内部分土地,不按正常程序完善相关资料,并套用退耕还林补贴资金。 三,耗资上百万的安全饮水工程形同摆设,不按设计要求进行监督履职尽责。 眹名举报资料原件已交镇纪委(附图),我们期待纪委监委早日查处为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纳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18 08:42

匿名网友:
你好,你反映“村支两委,不作为,遗留问题三四年该怎么办”事项已收悉,2021年3月10日,龙家扁村三社(即原高坑坝村四社)组织在家群众召开社员会,镇纪委、镇信访办相关人员参加,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向群众进行解释答疑。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2017年村两委私自变卖集体山林树木,并将资金占为己有”的问题。2017年因高坑坝村四社集体山林的树木栽植密度大影响生长,时任高坑坝村四社社长陈辉与群众代表、在家农户开会决定对集体山林采取间伐出售一部分,卖山林资金用于该社公益事业建设。联系到收木材的老板王建民后,四社社长陈辉与群众代表议定了出售树木数量及价款,售卖约3000元的树木,并将间伐作了树木标记;采伐前王建民已预付资金1500元,下余资金部分待树木采伐完后付清;在采伐过程中,老板王建民也将损失的其他树木一并收集运走,所运走的木材大致与约定出售数量相等,刚运走已采伐的木材几天时间,后因买木材的老板王建民突发事故死亡,也就没采伐下余标记树木,无法就已采伐木材结算,下差资金1500元没有收到。而卖树木所收到资金1500元已用于四社公益事业临工开支,原高坑坝村支部书记陈辉在3月10月社员大会上承诺,因买木材的老板死亡,下余的资金无法追回,卖山林下差的1500元由其本人个人承担,及时向现任社长移交该笔资金。
(二)关于“2017年流转全村部分土地,至今未将合同及合同内容、土地面积、资金链接、财务分配等,并将部分流转(退耕还林)资金转入个人帐户,一直未向群众及户主公开公示与完善,同时又纳入了退耕还林,套用退耕还林补贴资金,滥用职权套取国家资金”的问题。2018年该村引进企业老板杨云超在原高坑坝村四社流转土地栽植油樟树木,经召开社员大会讨论同意流转并签订流转合同,四社共计流转土地311.3亩,每年每亩土地流转费300元。流转协议约定,企业投资苗木、栽植人工、基础设施建设油樟产业项目,争取退耕还林项目政策补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直接抵付农户土地流转费,补助政策结束后,由企业自行负担农户土地流转费;目前该项目已获批为退耕还林项目,补助期限为5年,2019年已按按300元/亩兑现资金,共计金额93390元,该笔资金按照社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分配方案,由县财政通过银行直接兑现到各农户一卡通,目前正在申报兑现2020年补助资金。土地流转合同统一存放在原高坑坝村支部书记陈辉处没有发放到各农户手中属实,目前因部分农户对分配方案存疑,已责成高坑坝村支部配合该社完善分配方案,召开社员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将资金发放到户,并及时将合同发放到各农户手中。
(三)关于“全村饮水工程形同摆设,各农户根本就没用上水,饮水项目上百万不按设计要求施工,不履职尽责,不正确行使业主权利导至该工程无法正常运行”的问题。原高坑坝村安全饮水工程建集中供水点共3处,其中五社集中供水点覆盖原高坑坝村3、4、5农户和6社部分农户,麻柳湾集中供水点覆盖原高坑坝村8社农户,7社供水点覆盖原高坑坝村7社农户。三处集中供水点均是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交付使用后能够保证农户正常生活用水。集中供水点供水管网线路长,农户在生产时时有将供水管道挖断的现象发生,在维修过程中会造成短暂性停水。同时,群众大多都有双水源,农户自家的水源能够保障基本生活用水,平时对集中供水需求不大。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安全饮水管护制度,确保供水点供水正常。
非常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