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贡市富顺县赵化镇斗志村11组村民,我想咨询一下自贡至泸州大件路征地补偿的社保名额归属那哪些村民,是被征地村民还是未被征地村民,另外我们当地组上村民要求得到社保名额的每人向组上缴纳3到5万块用来组上所有村民平均分得,我想咨询政府是否有相关规定,请求政府指派当地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妥善处理,谢谢!
网友:
您好!您向问政四川留言反映的问题,现由自贡市富顺县赵化镇人民政府办理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200万元的资金分配问题,您组根据村民自治的原则,通过先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商讨并拟定了多个分配方案,再召开群众大会,大会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群众同意按照户籍人口和土地承包人口相结合的方案,进行分配。分配前做了公示,公示期间您组未有群众未提出异议,公示七天后,于2021年2月18日进行了资金分配。资金分配情况如下:户籍人口和土地承包人口合计305人,200万本金加利息共计2098309.13元,每人分得6875元,剩余1434.13元作为本组集体开支。
感谢您的留言。